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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万州府(2005)9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5-27

施行日期:2005-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5]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防震减灾工作,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据预测,三峡工程蓄水后,库区发生地震的几率为蓄水前的2倍,地震震级也由蓄水前的3级提高到5级。我区地处三峡库区腹心,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具有发生中强度地震的地质条件。蓄水后,我区分水镇、新田镇等地境内已先后发生了5次3级以下的小震。去年11月21日,石柱县境内发生的4.1级地震,对包括我区部分镇乡在内的周边地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去年12月26日,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西北近海发生的里氏8.7级地震,也同时波及到我区,众多水塘、水库发生同震,出现无风起潮、静水泛波等现象,所波及镇乡的群众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恐慌和紧张情绪。

由于地震灾害是自然灾害中的“首恶”,三峡工程蓄水后,我区发生地震的几率明显增大,且震级也随之增强,但是,我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刚刚起步,地震监测能力、城市综合防御能力和农村防震能力还较低,社会公众防灾意识也较差,社区自救互救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部分地方和单位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为此,各地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峻的地震形势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抓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完善体系,突出重点,全面提高综合防御能力

(一)加强地震监测能力建设

抓紧地震监测台(站)建设,切实提高我区的地震监测能力。要组织开展对已建和在建大中型水库、油气田、矿山等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设施与储存场所以及生命线工程、城市重要建筑的防震情况调查。对坝高100米、库容1亿立方米且已经或可能诱发破坏性地震的水库,以及受地震破坏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工程,要依照《地震监测管理条例》、《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建设业主要依法将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纳入建设内容。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涉及对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建设工程,要事先征求地震部门的意见,因擅自建设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和破坏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制定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办法,组建群测群防工作队伍,特别是处在地震多发和危险区的镇乡、街道要明确防震减灾人员,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并落到实处。

(二)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地震、教育、科技、农业等部门及城市社区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教育、地震等相关部门和青少年活动中心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的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逐步在全区创建1-2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基层宣传员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三)抓好城市建设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和小城镇建设中,要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与监督。国土、建设部门在利用规划和编制规划时,必须依据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安全性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重大、重要工程必须避开活断层。

依法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相关部门必须落实将抗震设防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规定。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工程必须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要向建设部门申请超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地震、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

2010年前,要组织完成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搞好抗震加固或改造工作,要及时改造和加固各级各类危、旧校舍。地震、水利、电力、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要督促各业主单位对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城镇上游或位置重要的水库)、大型和特大型桥梁、易燃易爆易泄露有害物质的重大建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并尽快改善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的状况,要在示范引导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的实施,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四)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制定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地震应急检查与培训制度,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确保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建立健全灾情信息速报渠道,结合群测群防网点建设,确定灾情信息速报人员。制定城市、场镇地震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规划方案。

加快推进地震灾害专业救援力量的建设。要以公安、武警、消防队伍为主,组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负责抢险、救助、治安等工作;地震部门要组建快速反应小分队,负责灾情勘测、报告等工作;民政部门要组建地震灾害灾民安置队,负责救灾物资储备,灾情掌握,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等工作;交通部门要组建地震灾害运输保障队,负责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保障,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工作;卫生部门要组建地震灾害救治防疫队,负责伤员抢救、转运和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同时,建设、通讯、电力、市政、水利等部门要负责抢修恢复、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行保障、次生灾害防范等工作。

地震部门是地震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要切实发挥作用,建立经常性的工作通报和联络机制,适时开展演习,以保证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转。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事权,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法规体系,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建立与我区经济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体制。财政部门要设立地震群防群测、地震台站建设和运行等财政经常性专项经费,要充分考虑防震减灾工作的特殊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以利防震减灾工作的高效有序推进。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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