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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万州府办发[2005]1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5-30

施行日期:2005-05-3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区政府研究,现将《万州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万州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责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查”制度

(一)汛前排查

1、时间:每年3月1日至4月15日

2、责任单位: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排查的范围:辖区范围

4、排查的主要内容:①对辖区范围内地形、地貌的变化情况进行排查;②对已有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做好监测变化情况记录;③对人口集中的集镇、居民点房前、房后的安全进行重点排查;④对排查出来的新点登记造册并分出轻重缓急上报,而且要确定监测人及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个案。

5、各镇乡(街道办事处)于每年4月25日前将排查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国土资源局,并抄送区地质环境监测站(报表格式见附表1)。区国土资源局和地质环境监测站将对新增地灾点和变形严重的点进行现场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意见。

(二)汛中巡查

1、时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

2、责任单位: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巡查对象:人口集中的集镇及居民点;已登记造册的地灾隐患点;群众反映的地灾隐患点。

4、巡查主要内容:①实地查看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并检查监测记录;②检查群测群防责任的落实情况;③检查“两卡”(防灾明白卡与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情况。

5、各镇乡(街道办事处)每巡查一次,报告一次巡查结果。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重大险情要一事一报。区国土资源局接到重大险情报告后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指导性的处置意见。

(三)汛后核查

1、时间:每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为汛后核查时间

2、责任单位: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核查对象:辖区内所有的地灾隐患点

4、核查的主要内容:①已登记造册的地灾点,对照汛前的排查情况

将一个汛期以来的变化情况逐一记录填表(如地灾点的范围有无变化,裂隙有无增多,加大),视情况调整群测群防监测手段及密度。②核查群测群防工作是否落实,对不负责任的监测人员进行调整。

5、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核查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国土资源局,并抄送地质环境监测站(报表格式见附表3)。区国土资源局和监测站根据乡镇上报的核查结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实,对地灾点按危害程度、稳定状态划分等级,重新排序,指导调整群测群防措施。

二、“两卡”制度:

1、“两卡”指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2、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两卡,给监测责任人发放防灾明白卡,给受灾威胁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并对领卡人登记造册,建立“两卡”档案。

三、防灾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制度

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每年4月20日以前完成年度防灾预案、抢险预案及重点隐患点的防灾个案。

2、防灾预案的主要内容:

①防灾领导机构

②辖区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③地灾点的威胁范围、对象

④地质灾害的监测人、责任人

⑤重点防范期

⑥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3、应急抢险预案的主要内容

①应急抢险的指挥机构、通讯方式、人员分工情况;

②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共产党员、民兵、青年突击队等)、应急、救援装备、资金、物质的准备;

③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④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行动方案;

⑤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4、防灾个案的主要内容

①防灾的应急抢险组织指挥机构(偏远或交通、通讯不便的村明确由村委会负责组织指挥)、人员分工;

②灾点的威胁范围、对象;

③地灾点的监测人、责任人;

④重点防范期;

⑤防治措施;

⑥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置程序;

⑦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⑧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四、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值班。

值班制度的主要内容:

1、各镇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每天下午5:00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天值班情况,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

2、排出值班人员表和通讯联系电话,并公布和上报。

3、值班人员不能离岗或擅自委托人代班,保持通讯通畅。

4、值班期间要抽查本辖区的地灾隐患点监测情况,向监测人员询问监测数据变化情况,特别是重点地灾隐患点的情况。

5、发生灾情,应按程序迅速报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不得漏报、瞒报和错报,并作好记录。

6、报告程序:灾情发生,监测人报告村主任或直接报告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室,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室报告区政府值班室和区国土资源局值班室。

五、应急调查处置制度

1、做好应急抢险调查,预测地质灾害发展趋势,为领导抢险救灾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当地灾或地灾险情出现后,各镇乡政府要迅速启动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据地质灾害的级别,按照《万州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专项预案》规定的处置程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填写上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基本情况登记表。

3、地质灾害分级标准和处置程序:

①一般级(Ⅳ级);无人员死亡,受威胁人数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当地灾或地灾险情发生后,由所在村组监测责任人报告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室,值班人员立即报告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领导决定启动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一般级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调查处置,结果于24小时内上报区国土资源局(参照附表2上报)。

②较大级(Ⅲ级):指造成死亡1-2人,或受威胁人数30-9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的地质灾害。当地灾或地灾险情发生后,由所在村组监测责任人报告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室,值班人员立即报告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启动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报告区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局值班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区政府值班室和区国土资源局值班室分别向市政府和市国土房管局报告。较大级由区政府负责处置,或责成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处置,结果报市国土房管局。

③重大级(Ⅱ级):指造成死亡3-9人,或受威胁人数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500万元的地质灾害。当地灾或地灾险情发生后,由所在村组监测责任人报告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室,值班人员立即报告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启动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报告区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局值班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区政府值班室和区国土资源局值班室分别向市政府和市国土房管局报告。重大级由区政府负责处置,结果报市政府。

⑤特大级(Ⅰ级):指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当地灾或地灾险情发生后,由所在村组监测责任人报告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室,值班人员立即报告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启动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报告区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局值班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区政府值班室和区国土资源局值班室迅速向市政府和市国土房管局报告,市政府组建现场指挥部,指挥抢险救灾工作。特大级由市政府负责处置。

六、灾情报告制度

(一)速报制度:

1、发生一般地质灾害后,所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24小时报告区政府,同时抄送区政府相关部门。

2、发生较大级地质灾害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受灾信息,同时抄送区政府相关部门。

3、发生重、特大地质灾害后,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应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受灾信息,6小时内报告救灾情况,同时抄送区政府相关部门。

4、灾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以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二)月报制度: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内每月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及成功预报的地质灾害实例进行统计汇总,按附表4 ,附表5,附表6格式认真填写,并于每月26日前将书面表格和电子文档报区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徐亮E-mail:xuliang_1984@sina.com,传真:58114880)

七、附则

1、本工作制度由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2、本工作制度试行一年后,根据各地提出的修改意见,由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补充、修改。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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