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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新政办[2007]9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5-15

施行日期:2007-05-1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新乡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5号)、《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05)60号)、《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新乡市地处山西台隆太行山拱断束和华北坳陷交汇处,地质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属典型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全市自北而南呈高、低、平的格局,并且分属三个地貌单元,即太行山中低山及丘陵区,卫河中游平原区和黄河中下游平原区。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68处,其中辉县市137处,具体崩塌74处、滑坡47处、泥石流9处、地裂缝7条,卫辉市28处,具体崩塌14处、滑坡5处、泥石流5处、地裂缝4条,凤泉区3处,具体崩塌1处、泥石流2处。2006年全市无进入统计范围的地质灾害伤亡事件发生。

二、我市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形地貌及构造特征、人类工程活动状况,确定辉县市、卫辉市为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域。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是崩塌、滑坡和采空区地面塌陷及其形成的地裂缝。其中崩塌、滑坡主要分布在辉县市、卫辉市山区;地面塌陷与地裂缝主要分布在辉县市、卫辉市的矿区。

三、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基本特征及威胁对象

(一)沙窑乡水磨村梯西坡滑坡区

1.基本特征:滑坡前缘由于修路破坏了斜坡稳定性,已多处坍塌,坡上建筑物有明显变形,据当地居民叙述,坡上学校围墙在近两年的位移已达两米,由原来的离校舍墙壁约两三米位移到现在紧挨校舍。滑坡后部梯石根自然村地面出现多处裂缝,其中一处宽1-12cm,长50m,地面下沉19cm,房屋出现歪斜。

2.威胁对象及范围:威胁滑坡灾害区居民62户220人生命财产安全,通往万仙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

(二)三郊口乡齐王寨滑坡、崩塌区

1.基本特征:滑坡长146m,宽17m,厚17m,面积2482m,体积161333m.此处还发育存在一处滑坡体,坡高6.6m,坡长146m,坡宽6.6-17m,1996年8月3日曾发生崩塌,引起河水泛滥,损坏房屋11户81间,冲走牛、猪30余头,现今状况稳定,但逢降雨季节仍有发生的可能。现河道南移6.6-17m,河水冲刷岸脚,造成塌岸隐患。目前基本稳定,但逢暴雨季节则可能再次诱发滑坡,危险性极大。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齐王寨村40余口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齐王寨风景区游客安全。

(三)宝泉水库崩塌、滑坡区

1.基本特征:宝泉水库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范围内主要为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库岸岸边及山前陡壁,崩塌体大小不一,现由中型崩塌群一处,体积约为22×1403m;小型崩塌较普遍。由于拟建工程规模较大,跨越多类地貌单元和地层,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山坡将改变原有边坡的稳定状态,加上扰动爆破、重力、降水等诱发因素作用下易发生失稳,形成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2.威胁对象及范围:威胁工程范围内的施工、道路、人员安全。

(四)上八里镇和寺庵村滑坡区

1.基本特征:坡体长105m,宽130m,厚55m,面积136502m,体积750753m.1996年8月曾发生滑坡,损坏房屋2间,目前滑坡情形不稳定,且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2.威胁对象及范围:威胁和寺庵村40户15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太公泉镇祁窑村地面塌陷、地裂缝区

1.基本特征:地裂缝出现于2001年底,现已出现多条地裂缝,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村外桥南地裂缝方位北偏西305度,地裂缝宽20-80cm,长200m.三间房地面塌陷高差20cm,墙体裂缝最宽15cm,已失去居住功能。此处地面塌陷较去年进一步加重,现处于发展变化之中。

2.威胁对象及范围:威胁祁窑村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及耕地和交通设施。

(六)张村乡大山前村地裂缝隐患区

1.基本特征:地裂缝出现于2002年,现有两条地裂缝斜列产出,据村民反映,裂缝宽度进一步增大,处于不稳定阶段,已造成212户房屋不同程度损坏。

2.威胁对象:发生区内村庄、学校。

除上述主要的地质灾害区(点)外,还应加强其他山区、水库周边、公路沿线、黄河大堤内外、地下水降落漏斗区、各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做好灾害点的预防措施,降低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危害。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位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主汛期一般为每年的6―9月份。因此,依据我市降水的气候特点,确定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职能延伸到乡(镇)国土(地矿)所。各级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自己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逐个登记、建卡、设立警示牌,并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乡镇、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尽快组织编写本县(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并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包括监测、预警预报、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建立完善有县、乡、村、组、企业、学校等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到乡(镇)长、村主任(居委会主任和企业负责人)。要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每个单位、每个学校、每一户居民手中,务必做到一户不漏。在地质灾害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回报。

(四)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四项制度”,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落实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气象、广电等部门,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预警预报信息要通过当地电视台向公众发布。

2.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86号)和《新乡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新政办(2006)71号)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工作。

速报内容: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防治工作建议。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速报时间: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省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报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3.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汛期要安排专门人员全日值班,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并把值班电话于5月15日底前报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电话:2047633)。新乡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电话白天:2047633、2349882;夜间:2047742.

4.落实险情巡查制度。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险情巡查,5月底前要将列入各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的隐患点巡查一遍。同时在重点防范期内要不定期进行巡查。

(五)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市)人民政府应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六)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另394号)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应急处置落到实处。对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要按照《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要求,逐步进行治理。对人为引起的地质灾害,按照“谁银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各县(市)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管理,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有关手续。

(七)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防灾减灾的基本知识及经验,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附件:新乡市主要地质灾害点分布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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