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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嘉政办发100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8-09

施行日期:2008-08-0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六届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九日

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嘉兴,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目标责任书要求,从2008年起开展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各有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围绕生态市建设、节能减排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等工作重点,扎实推进,重点突破,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努力提高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嘉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整治目标

根据《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规划》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分析,市区空气中PM10污染相对较重,近两年的年均值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SO2、NO2的浓度也未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结合近年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功能区规划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逐步改善”的原则,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行动目标如下:

1.至2008年底,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止,并有初步改善,PM10日均值超标率在2007年15.5%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力争市区环境空气指数优良级天数达到310天以上。

2.至2009年底,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项污染物指标年均值基本达到城市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级标准,PM10日均值超标率在2007年15.5%的基础上下降8个百分点,力争市区环境空气指数优良级天数达到320天以上。

3.至2010年底,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较大改善, PM10日均值超标率在2007年15.5%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各项污染物指标年均值全面得到控制改善,力争市区环境空气指数优良级天数达到330天以上、优级天数达到50天以上。

三、整治工作内容及分工

围绕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行动目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结合本系统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做好发电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结合污染减排工作,对市区及南湖区、秀洲区的热电企业下达年度用煤指标,严禁超计划发电;以循环流化床锅炉逐步替代热电企业链条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热电企业燃煤烟气对市区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

制定节能减排考核办法、鼓励应用新技术相关政策等,加强对热电企业的政策引导。进一步提高热电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确保脱硫与监控设施长期正常稳定运行。督促企业内部开展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方面的统计分析工作。(市经贸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嘉兴电力局负责)

2.在非电企业中实施能源利用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当前我市产业结构及企业现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能源利用结构调整。在中小型企业推广使用水煤浆、轻质燃油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根据天然气管网建设进度,对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效率低下的小锅炉和燃煤炉灶逐步予以淘汰。按照市区烟尘控制区有关要求,市区严禁新批燃煤锅炉,对列入淘汰计划的低效率燃煤锅炉,质量技监和环保部门在年检、换发使用许可证时要从严把关。(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负责)

3.在建筑施工和道路清洁中控制扬尘污染。制定出台有关控制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管理规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在市区各建筑工地开展 “绿色工地”创建活动,大力推广防止扬尘污染的各项措施。在建筑施工单位大力推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将防止扬尘污染纳入日常管理,并落实到每个具体工作岗位,成为建筑施工单位的自觉行动。施工车辆驶出建筑工地前必须进行清洗,才可进入市区道路。建设单位在申报项目概算中应包括用于防止扬尘污染的专项资金费用。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对运输渣土、煤炭、煤灰、灰土、沙石、垃圾等散流体物料的运输车辆,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并落实相关部门进行路检,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提高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全面推广湿式清扫。(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质量技监局、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4.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扩大市区绿化面积。按照《嘉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目标,加快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建设,积极开展以城市绿荫生态工程为重点的乔木增植、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绿化改造、景观提升等绿化工作,形成乔、灌、草合理搭配的多层次绿化结构。绿化植物应以常绿树种为主,落叶植物为辅;多应用乡土树种和抗性强、抗污染能力强的树种,逐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市建委、市农业经济局负责)

5.探索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技术,消除秸杆焚烧污染。目前,我市尚无具一定规模的秸杆综合利用项目,近郊农村作物秸杆随意焚烧给市区大气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对此,我市应利用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作物秸秆高效综合利用技术项目,努力开拓秸秆利用的新途径,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应的秸杆 “禁烧”措施,基本解决秸杆焚烧污染问题。(市农业经济局牵头负责)

6.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公交发展规划,加快公交场(站)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经营主体,扩大公交覆盖范围,提高公交线网运行效率,改善公交服务质量,确保公交在市民日常出行中的分担水平提高到20%以上。

对中心城区的出租、公交车辆进行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燃料改造试点,加紧实施市区天然气车辆加气点规划布局,逐步淘汰以柴油为燃料的公交车辆。(市交通局、市经贸委、市建委负责)

7.加强机动车管理,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环境容量,对进入城市中心区的机动车实施总量控制。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的检测,建立环保合格车辆标志管理制度,禁止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辆在市区行驶。

加强机动车用油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对市区各大型加油站的油品质量抽查,对销售不符合车用无铅汽油国家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负责)

8.鉴于大气污染物受气象因素影响,流动性较强,尤其是排放口较高的热电企业,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扩散影响范围较大,全市必须统一步骤,联动整治,才能使整个区域大气环境本底值抬高趋势得到控制。各地应出台相应的大气污染整治方案,对各自辖区内的环境现状进行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并将整治工作列入 “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确保辖区内大气质量有明显改善。[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

四、各阶段工作安排

1.启动阶段(至2008年底)。

市区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在2007年生产规模基础上停用1台60T/h锅炉,年用煤量同比下降30%;民丰集团自备热电厂完成2台循环流化床锅炉改造。

市区在用的73台燃煤锅炉中,涉及三产行业的25台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淘汰;淘汰市区内全部燃煤炉灶。

Ⅱ级以上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达到10%.

市区绿化覆盖率在2007年41.6%的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42.6%。

研究选用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技术项目。

提高公交分担率水平,力争达到15%以上;启动天然气公交车改造试点工作,淘汰市区内当年检测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柴油公交车辆。

控制市区机动车辆增长速度,市本级同比增长率不超过上一年度。

2.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全年)。

关停市区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民丰集团自备热电厂完成4台循环流化床锅炉改造。

根据天然气管网建设进度及企业锅炉规模大小,采取以天然气、轻质燃油或水煤浆替代等措施,基本淘汰涉及工业企业的28台燃煤锅炉。

开展“绿色工地”创建试点工作;Ⅱ级以上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达到25%.

市区绿化覆盖率在2007年41.6%的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43.6%。

投入建设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技术项目。

提高公交分担率水平,力争达到17%以上;提高天然气公交车辆比例,淘汰市区内当年检测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柴油公交车辆。

3.全面完成阶段(2010全年)。

民丰集团自备热电厂循环流化床锅炉改造全部完成。

根据天然气管网建设进度,基本淘汰市区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燃煤锅炉,力争市区实现“无烟区”。

Ⅱ级以上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达到50%.

市区绿化覆盖率在2007年41.6%的基础上再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44.6%。

全面实施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技术项目。

提高公交分担率水平,力争达到20%以上;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公交车辆比例,淘汰市区内当年检测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柴油公交车辆。

市本级机动车辆同比增长率下降5%.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市大气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分年度工作计划,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每年对各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大气污染整治规划目标责任情况进行两次督查,对未按要求落实措施或完成任务的,要追究领导责任。重点整治工程项目完成后,要进行回顾性评价和绩效考核,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我市大气污染控制水平。市政府将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成效列入各县(市、区)“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目标责任书和部门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市民的环境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动员全社会参与整治工作。向社会公布大气污染整治规划的总目标、阶段目标和重点整治工程项目,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3.加强监测,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控制扬尘污染、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等各项措施,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检测、大气污染防治产品、工程设计和施工、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要制定具体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实项目资金,确保整治工程按期实施、完成。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严格依法行政,为整治工作提供保障。

4.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市政府将连续3年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加大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制定出台促进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扶持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天然气公交车改造等项目,鼓励企业就节能减排技术申请省级和市级科技创新项目。对大中型电厂、热电厂锅炉改造及脱硫等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的支持。大力发展高科技环保产业,开发和引进控制大气污染的技术和设备,建设和完善环境污染监测和评估系统。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

附件:

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类 别   主要工作内容   完成期限   责任部门   1  电力企业废气污染物减排   (1)督促重点热电企业严格执行市政府下达的用煤限额;(2)3年内彻底关停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3)民丰集团自备热电厂全部锅炉改造为循环流化床锅炉。   2008~2010年    市经贸委、嘉兴电力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   2  非电行业燃煤锅炉淘汰工程   (1)对市区及南湖、秀洲两区大型企业热电联产项目,要求以循环流化床锅炉替代链条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推广使用天然气、轻质燃油等清洁燃料,3年内分期全部淘汰市区内燃煤锅炉、炉灶,将市区建成“无烟区”。   2008~2010年   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   3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1)出台和落实控制城市内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管理规定;(2)在建筑施工单位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将污染控制工作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尝试性开展“绿色工地”创建活动。   2008~2010年   市建委   4  道路运输、道路清洁扬尘污染控制   (1)出台相关规定,对于运输建筑材料、煤炭、垃圾等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2)提高道路机械清扫率,全面推广湿式清扫。   2008~2010年   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  城市绿化   (1)开展《嘉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2)不断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以吸收、吸附污染物能力较强的树木替代原有草坪,绿化植物以常绿树种为主、落叶树种为辅;(3)提高城市绿化率,3年内城市绿化率提高3%。   2008~2010年   市建委、市农业经济局   序号   类 别   主要工作内容   完成期限   责任部门   6  秸杆焚烧污染控制   研究推广在秸杆综合利用技术项目,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逐步解决秸杆焚烧污染问题。   2008~2010年   市农业经济局   7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制订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行动计划,加快交通枢纽、停车场、停靠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努力延长运营时间,增加班次密度,形成发达的公交运行网络,保证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   2008~2010年   市交通局   8  出租车、公交车推广应用清洁能源   在出租、公交车辆中逐步推广应用清洁能源,逐步淘汰柴油类车辆。   2008年   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公安局   9  机动车减排   (1)对进入市区的机动车辆实施总量控制;(2)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区实施“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3)加强机动车用油质量监督管理。   2008~2010年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环保局   10  全市联动计划   各县(市、区)实行联动,同步出台和实施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方案,全市统一行动,使整个嘉兴市区域大气环境本底值有所下降。   2008~2010年   各县(市、区)政府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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