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外经贸部于2000年5月14日印发了《关于公布2000年国家进口核定公司经营管理商品经营企业名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外经贸管发第250号),现就文中涉及的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钢材、天然橡胶、羊毛、晴纶、胶合板等5种商品的经营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上述5种商品不受核定经营管理限制,仍按《关于印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31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