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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06〕8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9-25

施行日期:2006-09-2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会实施方案

2006中国光彩事业宜春行暨明月山森林温泉旅游节将于2006年11月7日至2006年11月13日在宜春举行,期间将举办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会。根据市委、市政府《‘2006中国光彩事业宜春行暨明月山森林温泉旅游节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的组展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宜春、推介宜春、发展宜春”为主题,充分展示我市旅游商品和地方特色产品的发展成果,充分展示宜春“生态城市、绿色家园”的形象,大力推进我市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的发展,着力打造活力宜春、实力宜春、魅力宜春、和谐宜春。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展示展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易文扬任组长,市经贸委副主任刘善柏、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喻川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旅游局、民企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城管局、公安局等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展示展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由赵爱琴任办公室主任(办电:3272498、传真:3272609)。联系人:市经贸委赵爱琴(联系电话:8623058)、孙刚(联系电话:13507958721)。

各县(市、区)应成立由分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政府办分管主任、经贸委主任为副组长,由县(市、区)经贸委牵头,旅游、民企、农业、粮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展示展销工作领导小组。为便于联系沟通,请各县(市、区)在9月底前将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名单报市经贸委贸易市场科。

三、目标和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 ‘2006中国光彩事业宜春行暨明月山森林温泉旅游节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十分重视此次参展工作,尤其要把它作为一项展示宜春产品、彰显宜春特色,提高我市企业产品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经贸活动来抓,以充分反映我市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的发展成果。要以宣传宜春、推介宜春、发展宜春、展示宜春,树立宜春新形象为目标,积极动员并认真组织企业参展。市和县(市、区)经贸委作为牵头单位,一定要精心组织,抓好参展各项有关工作的落实,促进展示展销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精心组织,落实产品。为确保展示展销会的效果,各县(市、区)要挑选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能代表宜春特色的产品参展。具体参展品种为九类:①旅游商品;②工艺美术品;③纺织服装商品;④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⑤食品工业产品;⑥食品添加剂与食品配料;⑦建材产品;⑧机电设备;⑨医药产品。参展的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包装应标明商标、批准文号、厂名、厂址、出厂日期、保质期等必不可少的内容。药品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并且要有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各县(市、区)要按此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参展产品的质量,严防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同时,参展产品要品质优良、数量充足、包装精美,并标明销售价格,以达到聚旺人气,宣传、展示、展销的综合效果。参展产品一经确定,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就要督促指导企业作好参展准备。

二是要落实展位,搞好布展。这次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的展示展销会共设展位100个,其中鼓楼路70个(由市经贸委负责),温汤镇30个(由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经研究已分配到各县(市、区)(见附表)。展位布置工作由各县(市、区)统一布展,布展要设计新颖、构思明快、制作精细、材料优良,具有本地本行业特色。充分体现我市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的优势,展示我市食品工业的整体形象。

三是要大力宣传,积极促销。展示展销会期间,各县(市、区)和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视、影碟、展版、广告等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名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安全保卫工作

认真做好展示展销期间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管制工作。展销期间展区主要通道的交通管理由市交警支队负责,防火工作由市消防支队负责。展销期间,展区内实行每日24小时保安巡逻,由鼓楼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其它整个展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安全保卫组负责。

五、展示展销地点

本次展示展销分别在宜春中心城区鼓楼路和明月山景区温汤镇两个展区同时举行,宜春市鼓楼路展区以地方特色产品为主,温汤镇展区以旅游商品为主。

六、组织形式

通过政府行为和市场运作组织我市各县(市、区)及邀请外地特色产品和旅游商品参展,展位费按照组展单位补助一点,会展单位出一点的原则,每个展位收取展位费500元。

七、时间安排

1、9月27日前召开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展示展销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展示展销会各项工作任务。

2、9月底前各县(市、区)上报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3、10月30日前召开若干次调度会,了解落实展示展销会工作的进展情况。

4、11月5日报到(地点待定),食宿自理,下午3:30召开联络员会议。

5、11月5日?6日为布展时间,布展地点为宜春中心城区鼓楼路、温汤两地,参展商品由企业自行运抵参展场地。

6、11月6日下午预展。

7、11月7日上午开幕式。

8、11月7日至11月13日为展示展销。

八、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安排,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筹展、参展工作。

2、在筹展、参展工作中,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切实为企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市有关单位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3、要大力营造好展销的气氛,报纸、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现场布置要隆重、热烈,达到预期效果。

附件:各县(市、区)参展展位分配表

名 称 鼓楼路展位数(个) 温汤展区展位数(个)

樟树市 8 3

丰城市 8 3

万载县 7 3

高安市 7 3

袁州区 7 3

宜丰县 7 3

上高县 7 3

奉新县 7 3

靖安县 6 2

铜鼓县 6 2

明月山风景区管理局 2

合 计 70 30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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