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6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殡葬服务火化套餐执行最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并民(2006)2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21

施行日期:2006-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殡葬事业单位:

为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集体带头签名倡导火葬五十周年,大力倡导“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完善多层次殡葬消费,为弱势群体殡葬服务创造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对殡葬服务火化套餐执行最低收费标准,作为我市推进殡葬改革,全面提高火化率的重要举措。

一、受惠对象

全市自愿火葬的所有居(村)民及外来人员。

二、服务项目

包括遗体接运、装卸、火化、卫生袋、消毒、休息厅、骨灰整理及装灰、骨灰袋、骨灰盒、《火化证》。

三、执行标准

殡葬服务火化套餐执行980元最低收费标准。最低火化收费标准为殡葬套餐服务,不承接单项或部分项目服务。

四、执行时间

殡葬服务火化套餐最低收费标准自4月27日开始实行。

五、两殡仪馆要做好相关准备和服务工作,并注意留存相关资料及时上报。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太原市民政局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