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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迁曹铁路货物临时运价的批复

发布部门: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冀价经费字(2006)第4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1-13

施行日期:2006-1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省铁路管理局:

你局《关于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迁曹线铁路运价的请示》(冀铁字[2006]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迁曹线铁路货物临时运价暂比照滦港线运价吨公里0.175元执行,待迁曹线正式运营后另行制定货物运价。

二、迁曹线铁路货物运输杂费标准比照铁道部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规定执行。铁路货物装卸费按照我局冀价经费字[1996]第100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批复自2006年12月18日起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河北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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