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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济南第七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济价费字[2006]13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1-13

施行日期:2006-11-1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济南第七中学:

按照《济南市国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济价费字[2005]112号)规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对济南第七中学提出收费申请的学生公寓进行了验收。现将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济南第七中学学生公寓为C类,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

二、学校应切实加强公寓管理,配齐必要的设备,完善相应的条件和服务管理,严格按规定人数安排学生入住,并将公寓类别、具备条件及批准的收费标准在学生公寓醒目位置公示。今后如设备、条件、入住人数有变化,应重新申报收费标准。此外,要认真执行家庭贫困学生住宿费减免政策,减免比例不得少于学校住宿生总数的15%.

三、学校应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按学期收费,不得再收取洗澡费、洗衣费等其他费用。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取资金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

四、本通知自2007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济南市物价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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