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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411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文字号:50402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4-09-27

施行日期:2004-09-27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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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新兽药和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河北远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头孢噻呋钠原料、北京绿业潮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申报的山楂乳房注入剂和宁波第二激素厂申报的氯前列醇钠及注射液为三类新兽药。

特此公告

附件:1.头孢噻呋钠原料质量标准、标签(略)

2.山楂乳房注入剂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略)

3.氯前列醇钠及注射液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略)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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