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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水稻高产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沪农委(2009)1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9-02-04

施行日期:2009-0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9年全国粮棉油高产创建工作方案》(农办农[2008]146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了《上海市2009年水稻高产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各项技术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四日

上海市2009年水稻高产创建工作方案

2008年,我市水稻高产创建活动,通过集成、展示、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带动区域平衡增产,对促进全市水稻单产的提高发挥了关键作用。实践证明,水稻高产创建是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的重要载体,也是大面积提高水稻单产的重要途径。2008年11月18日,正声书记对上海水稻高产创建工作专题作出批示:创建成效显著。应制定推广措施,动员乡镇科技力量,落实到农户,争取明年取得更大成效。为促进2009年全市水稻生产稳定发展,在更大规模、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切实落实市委市府领导对水稻高产创建工作的批示精神,以及农业部关于《2009年全国粮棉油高产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到早准备、早安排、早行动,真正把高产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集中力量,集成技术,主攻单产,改善品质,提高效益,通过典型示范,促进大面积平衡增产,全面提升本市水稻综合生产能力。

二、创建目标

(一)面积目标。按照市郊水稻总面积20%左右的比例,组织全市层层开展高产示范创建活动。全市计划建设水稻高产示范方(片、带)1060个,合计面积32.5万亩。其中,万亩以上连片丰产带10个(其中,农业部3个),千亩以上连片示范片50个,百亩以上连片高产方1000个。具体各区县创建任务见附件。

(二)产量目标。水稻万亩丰产带、千亩示范片、百亩高产方平均亩产较当地(区县或乡镇)水稻平均亩产增产10%以上;其中,农业部高产示范带水稻平均亩产力争达到700公斤 (农业部确定的产量目标要求)。

三、实施内容

以近年来市郊水稻高产栽培成熟技术为基础,重点集成应用直播稻群体质量调控、水稻机械插秧及机械直播高产栽培、水稻测土配方施肥、水稻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全面实施良种与良法相配套,不断完善高产栽培技术体系。

(一)示范推广优良品种。以本市水稻主推品种为主体,结合各实施点茬口特点、种植习惯与种植方式,合理搭配品种,积极示范推广“秀水128”、“秀水123”、 “秋优金丰”,以及申优系列等高产优质品种。落实水稻种子补贴政策,全面实行免费统一供种,各实施点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二)实施群体质量栽培。一是实施精量播栽。杂交组合基本苗控制在3~4万、常规品种6~8万;机插稻通过调节栽插株距,增加栽插穴数,保证杂交组合每亩有效栽插穴数1.6万穴以上、基本苗3~4万,常规品种1.7万穴以上、基本苗7~8万。二是合理调控群体。直播稻通过超前搁田、精准施肥等技术措施,减少无效分蘖,控制群体高峰,提高成穗率。杂交组合高峰苗控制在26~28万,常规品种33~35万,成穗率要求达到70%以上。机插稻通过施足基肥和栽后及时加强肥水管理,增加前期分蘖肥用量,促进低叶位分蘖早生快发,增加高峰苗数。杂交组合高峰苗数调控至23~25万,常规品种27~30万,成穗率保持在80%左右。三是注重水浆管理。机插稻与直播稻均应根据高产品种后期灌浆特点,通过合理的穗肥调控和穗期水分管理,保证根系活力,增加后期积累,提高结实率和千粒重,增加穗重。

(三)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以近几年来市郊水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为基础,在各实施区域内全面开展土壤养分调查测定,构建养分管理平台,并利用已初步建成的水稻养分管理专家辅助决策系统,对各实施区进行最优化施肥方案的推介。重点推广近年来研制形成的适合不同茬口类型和土壤肥力特点的水稻专用配方肥料,结合不同水稻品种各阶段需肥特点进行合理肥水运筹,实现养分平衡施用,提高肥料利用率。同时,在实施区域内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秸秆还田和种植绿肥三项地力培肥技术。

(四)加强病虫草害防控。坚持“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的工作理念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充分发挥已建成的“上海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系统”,切实加强水稻病虫草害预测预报,并针对近年来市郊水稻病虫草害发生特点,制定好水稻重大病虫草害防控预案,科学制定综合防治方案,组装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技术措施,大力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统防统治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防治效果,减少水稻生产生物灾害损失。

(五)推进水稻机械化生产。以实现水稻生产全程基本机械化为目标,加强配套农艺措施的研究与推广,加快机插稻小苗机播育苗及其大田配套高产栽培技术推广,积极示范水稻机械直播技术,不断完善和提高与各品种相匹配的高产栽培技术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注重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促进水稻生产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由孙雷主任任组长,殷鸥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办和科技推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组建由市农技中心、市农科院相关专业科技人员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和技术小组,切实加强高产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日常工作由专家指导组和技术小组负责。各区县政府、光明食品集团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从组织上保障创建活动的有序推进。同时,市农委将对高产创建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各区县和光明食品集团也要积极争取财政专项,加大对高产创建宣传培训、专家指导和物化补贴等扶持力度。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县及农场系统要选择具备一定高产基础和田块相对集中连片的设施粮田区域建立高产样板实施点,并结合实施区域土壤肥力基础和种植模式,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力争实现“六个”统一。即在一定实施区域内统一树立标牌,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栽培方式、统一培管技术、统一肥水运筹、统一植保防治。同时,逐方、 逐片配备人员,全程负责各实施点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开展技术培训。结合水稻科技入户和专业农民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合作社(合作农场)、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坚持系统培训和阶段培训相结合,课堂培训和现场考察培训相结合,大班培训和小班化培训相结合,加强田间面对面、手把手技术指导,切实把高产技术传授到点,落实到田。

(四)强化检查指导。要有计划、分阶段抓好阶段性工作检查和技术交流、指导等工作。前期准备阶段,重点抓好各高产创建点的选点、面积落实、人员组织、方案制定、技术培训等工作;水稻生长阶段,重点抓好各阶段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和技术指导工作;后期重点抓好各实施点产量验收及总结评比工作,对表现突出的创建点进行市及区县两级表彰和奖励。

(五)建立田间档案。各区县及农场系统应根据各创建点种植的品种、方式和播期的早晚,并结合面上苗情考查工作,分别落实专人,逐方、逐片建立高产创建田块苗情考查点,定期做好苗情动态考查、分析工作,同时及时做好各创建点水稻生产全过程农事记录工作,建立田间档案。

(六)实施目标考核。结合科技入户工作的开展,按照市、区县、乡镇三级技术人员“定点定方、责任到人”的原则,各高产示范点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同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高产创建工作和科技人员技术指导工作的考核,提高高产创建工作成效。

五、工作安排

(一)1~2月份:按照农业部要求,择优推选本市万亩连片高产创建示范区的候选单位,上报农业部;制定上海市2009年水稻高产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上海市水稻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专家组、技术小组。

(二)3~4月份:按照市高产创建目标任务要求,分区县落实好不同规模高产创建实施点,制定实施点实施方案;明确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抓好种源落实;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举办不同层次技术培训班。

(三)5~6月份:重点做好水稻播栽阶段生产技术指导和播栽质量检查工作;开展种植基础调查,分类做好苗期肥水管理和病虫草害防控技术的指导;建立苗情考查点,定期做好苗情考查、分析工作。

(四)7~8月份:落实水稻中期田间管理,重点抓好水稻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以及搁田控苗技术指导工作;开展阶段性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中期检查;继续做好苗情考查及分析工作;做好穗肥使用技术指导。

(五)9~10月份:落实水稻后期田间管理,重点做好水稻穗期病虫害防治,以及水稻后期水浆管理技术指导;组织后期检查,开展现场观摩和高产创建活动宣传;统一制定测产验收方法,在区县预测产基础上,每个区县及农场推荐若干个优秀方报市统一进行测产验收。

(六)11~12月份: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年度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总结和各实施点生产技术总结;召开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研讨下年度高产创建工作,形成创建工作思路。

附表:

2009年上海市水稻高产创建目标分解意向

高产样板田建设  万亩带(个)  千亩片(个)  百亩方(个)  合计面积(万亩)  闵 行  /  1  15  0.4  嘉 定  /  2  35  1.0  宝 山  /  1  15  0.5  浦东新区  /  1  15  0.5  南 汇  /  3  100  2.5  奉 贤  1  5  120  3.2  松 江  1  5  120  3.2  金 山  1  7  180  5.0  青 浦  1  5  120  3.2  崇 明  2  10  220  7.0  光明集团  4  10  60  6.0  合计  10  50  1000  32.5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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