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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良种定量免费统一供应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部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沪农委(2009)3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9-03-01

施行日期:2009-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县农委:

水稻、二麦和油菜种植实施良种统一免费供应,这对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快新品种推广,提升粮食生产水平,确保本市完成20亿斤粮食生产总量任务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良种免费统一供应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严格执行良种补贴标准。根据市农委与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市稻麦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8]158号)以及《关于本市实施油菜良种补贴政策的通知》(沪农委[2008]302号)的要求,本市种植水稻、二麦和油菜,全部实施良种统一免费供应,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全额补贴。各区县要按照精量播种要求确定标准播种量,严格执行良种统一免费供应标准,不足部分资金由区县财政予以补足,确保种植农户能免费用种。

二、规范确定良种供应企业。供种企业的确定直接关系到供应良种的质量、数量和售后服务,事关良种补贴政策实施效果。各区县要切实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要求,确定供种企业,每区县供种企业应控制在1-3个,并结合实际切实做好良种采购工作。一要符合政府采购法定程序。由区县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委托区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国家和市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供种企业。二要严格企业资质条件。供种企业必须“三证”齐全,具有补贴良种的供应能力,不得将亏损企业、信誉度差的企业作为供种企业。三要实行种子质量一票否决制。参加政府采购的企业近两年无重大种子质量事故,出售的种子必须符合国家粮食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种子管理部门要做好种子质量抽检,确保种子质量。

三、切实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各区县农业部门要及时与供种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良种供应品种、数量和质量等要求。督促各供种企业要定期开展种子质量自检,自检结果送区县种子管理部门备案。市、区县种子质量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种子质量抽检,抽检结果及时报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确保良种保质保量供应到位。

四、及时拨付良种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及时拔到供种企业是保证良种供应的核心,也是保证良种统一供应到农户的关键。各区县农业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与供种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及时将良种补贴资金拨付到供种企业。同时,供种企业要搞好售后服务,与乡镇农业部门签订供种协议,在供种阶段要在乡村设立种子供应点,确保农民按时领到良种,并要向农户出具购种凭证。

五、规范良种免费供应操作。一是全程阳光操作。各区县要增加政策执行和落实的透明度,对补贴农户核实、供种企业确定、良种发放等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做到“补贴政策、补贴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四公开。二是实行公示制。以区县为单位,将供种企业、供应品种、补贴面积、供种数量等张榜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切实加强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对良种补贴实施全过程的督查指导工作,市里将组织抽查,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核查补贴落实情况,对不规范行为将严肃查处并通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09年3月1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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