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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l-2003)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厅公路字(2004)138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4-05

施行日期:2004-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以下简称“新《标准》”)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新《标准》的使用,现就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各阶段执行新《标准》的时间通知如下:

1、2004年3月1日以后报部审批的预可、工可和初步设计文件宜按新《标准》执行。

2、2004年4月1日以后报部审批的预可和工可文件,必须按新《标准》执行。

3、2004年10月1日以后报部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新《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交通部办公厅 二00四年四月五日

交通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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