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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领取煤矿安全举报奖金的公告

发布部门: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2006公告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06

施行日期:2006-03-0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2006年1月12日,有人举报了长寿区晏家镇金龙煤矿重大违法生产行为。经我局调查取证查实,举报内容属实。我局依法给予了违法生产企业相应的行政处罚,及时制止了违法生产行为,消除了事故隐患。根据《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依据《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公告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八款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举报人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取奖金。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31号科尔国际大厦6楼4号

联系人:龚成华

联系电话:62911177 13883362185

二○○六年三月六日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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