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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建宁县里沙溪水电站电量上省电网的批复

发布部门: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闽经贸能源(2006)72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1-26

施行日期:2006-1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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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经贸委:

你委文件(明经贸电力资源(2006)36号)已收悉。里沙溪水电站位于建宁县里心镇店前村澜溪支流里沙溪中下游河道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建宁县发展计划局审查批复(建计基(2005)18号),电站总装机750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2428.9万千瓦时。根据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为了鼓励扶持可再生的洁净能源开发,充分利用我省水力资源,经研究,同意建宁县里沙溪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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