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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克罗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闽经贸许可(2006)16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1-29

施行日期:2006-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厦门克罗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我委于2006年10月30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的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的申请。根据《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5号令)和《福建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若干规定》(闽经贸能源(2005)526号),经审查,同意厦门市克罗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厦门市泰能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500万元;武夷山市官达理煤球加工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官小宝;永定华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许建平;厦门华电电站装备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华电工程(厦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白绍桐。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你们于2006年12月9日之前到我委能源处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换领手续。

联系人:欧阳炎,联系电话:0591-87568994.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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