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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08年农村沼气及可再生能源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4-11

施行日期:2008-04-1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2008年农村沼气及可再生能源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晋中市2008年农村沼气及可再生能源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农村沼气及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保障农村可再生能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2008年农村沼气及可再生能源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巩固、提高和发展的基本原则,把农村沼气建设与节约能源、治理环境、生态建设、扶贫开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的发展思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扎实推进。加强全市农村沼气技术推广机构管理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多种可再生能源建设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开展与户用沼气配套的多能互补技术和项目开发,深入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的研究和推广,规范沼气工程、秸秆气化站的设计、施工和建设标准及安全管理,不断提高我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利用水平。

二、目标任务与要求

根据各县(区、市)申报情况,2008年全市安排发展以沼气为主多能互补的项目农户总规模为100063户(个)。具体任务与要求是:

1、新建户用沼气40018户。其中:2007年国债项目14713户,2008年新农村户用沼气任务25305户。建设模式包括以粪便为发酵原料的“一池三改”或以秸秆为发酵原料的“一池两改”。10月底前完成装料、安装和启动工作,确保建池成功率和使用率达到100%.12月,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分别组织验收。

2、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8处,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25处1242户,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4处。立项、设计、施工和验收,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工程项目的可研和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来承担。项目实施必须经省农业厅批准后方可动工,确保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安全运行。项目竣工后,省农业厅、财政厅组织验收。

3、推广高效低排放生物质能炉14103户。因地制宜,分类推广快速炊事和炊暖两用高效低排放生物质能炉。

4、推广省柴节能吊炕或炕连灶10562户,施工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5、发展太阳能热水器20000个、示范太阳灶12262个,新建太阳房926座,示范太阳能路灯760盏,新建太阳能浴池11个。以上项目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和专业队施工,并按照省农业厅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6、巩固、完善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成果,确保已建沼气池的成功率和正常使用率达到100%.同时要建设好11个县级沼气服务中心,新建村级沼气服务网点157个。县级沼气服务中心要配备交通工具和物业服务设备,增强其服务能力;村级沼气服务网点要达到“四有”和“六个一”的标准(即: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原料;一处服务场所、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

7、2008年6月底前新培训农民技工1100名,完成初级晋升中、高级技工培训鉴定200名。全年全市沼气持证上岗技工人数要达到2500人,培训技术管理干部300名,完成12万户项目农户的“明白人”培训。

三、推进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对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领导

各县(区、市)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农村可再生能源事关新农村建设和国家能源战略的重大意义,真正将其作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列为“一把手”工程。市、县、乡(镇)、村四级都要成立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领导组,统筹、协调和指挥本辖区内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工作。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领导组部署、协调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工作,市、县农业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项目,要严格项目管理,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加强督促检查,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推进方案、工作检查和工作考评制度。

(二)坚持“巩固、提高、发展”的原则,将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市、县、乡(镇)、村四级要层层签定建设任务责任状,把全市以沼气为主的多种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到乡(镇)、村、户、人。对于2007年已建成但未投入使用或使用效果不好的沼气农户,要加大技术指导和巩固修复的力度,力求搞好投料发酵和管道安装,提高沼气用户的使用率和沼气综合利用效益。

(三)细化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进度

四月份: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市政府要对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县(区、市)要进一步宣传发动,加快建设进度。

五至六月份:要加快建设进度,日上马持证技工要求达到1200名,月进度达到10000户, 2007年农村沼气工程的巩固、完善工作要全部完成。2008年项目建设任务要完成32006户。其中:户用沼气完成12006户(国债任务完成4414户、新农村沼气任务完成7592户),多种多能互补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完成20000户。

七月份:市政府要组织召开全市以沼气为主的多能互补的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总结通报建设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的推进工作。

八月份:由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领导组对全市2007年、2008年大中型沼气工程、秸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和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进行专项督查。全市以沼气为主的多种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进度达到70000户,其中:户用沼气要完成30000户(国债完成10300户、新农村完成19700户),多能互补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完成4000户。

九至十月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100063户。其中:户用沼气要完成40018户(国债完成14713户,新农村完成25305户),多种多能互补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完成60000户。

十一月份:完成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扫尾工作。聘请省农业厅对我市6县(区、市)国债项目的14713户户用沼气、25个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和1个农村沼气服务网点进行检查和验收。

十二月份:由市农业局牵头对25305户新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完成对太阳能、节能吊炕等58624户多能互补建设项目任务的检查。对全市2008年以沼气为主的多能互补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总结、表彰。

(四)积极筹措项目建设经费,足额落实项目的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

市、县两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比例积极筹措项目建设经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山西省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对沼气工程、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以及高效低排放生物质能炉等多种新能源建设项目,足额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户用沼气建设配套按市级每户补助250元,县级每户补助150元的标准执行。大、中型沼气工程,市、县两级各配套项目建设总投资的10%。高效低排生物质能炉、秸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市、县两级补助标准参照户用沼气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执行。对于沼气工作经费市、县两级要按不低于中央和省投资5%的比例安排落实,同时各县(区、市)要积极争取省级对太阳能和节能吊炕项目的扶持并按项目要求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

(五)抓好沼气及农村可再生能源技工队伍的培养和管理,为项目建设夯实基础

各县(区、市)要抓好技工队伍的培养和管理。要组建专业施工队伍,实行标准化施工。对技工实行“六制”管理,即:职业准入制、考核评绩制、计件工资制、施工派单制、竣工验收制、终身服务制。同时,对于今年新培训的1100名技工,可采用练兵和比武的形式,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使其尽快上岗作业。同时要做好“生物质能利用工、农村节能员、太阳能利用工、农业环境监察员”的选拔培训工作,力争为我市打造一批素质较高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队伍。

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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