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闽政文(2005)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5-01-13

施行日期:2005-0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的请示》(南政〔2004〕综2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上报的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23.26公顷土地(其中耕地4.59公顷、林地16.96公顷、园地0.12公顷、坑塘水面1.39公顷、未利用地0.2公顷)列入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邵武市城区及下沙镇、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