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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湘潭市2008年度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潭政办发〔2007〕4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8-31

施行日期:2007-08-3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

市水利局《湘潭市2008年度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湘潭市2008年度水利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努力提高水利工程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湘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水安全保障,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水利建设大会战。为确保顺利完成2008年度的水利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洪保安、用水安全、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水库、堤防、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为重点,以政府以奖代投资金为引导,以农民“一事一议”水利投入为主体,奋战100天,投资3亿元,再掀全市水利建设新高潮,再夺全省水利建设“芙蓉杯”。

二、实施原则

1.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各级水利部门要根据2007年防汛抗旱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和水利工程的现状,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安排好实施项目。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工程续建、小型水库干渠高标准防渗衬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3.注重实际、效益优先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优先安排投资省、效益好、见效快的项目。

4.依靠群众、自力更生的原则。坚持以群众为主体,广泛宣传发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运用“一事一议”政策积极筹资投劳。

三、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全市全年完成工程2万处,移动土石方2000万方,投入劳动工日2000万个,完成投资突破3亿元。

(二)分目标

1.力争完成亚行贷款我市城市防洪工程项目。具体任务是:湘乡市高标准完成城南堤防加固工程,总长4公里;岳塘区完成烧窑港续建工程,总长1.174公里;雨湖区完成竹埠港电排更新改造、撇洪渠闸门改造和十万垅李春和湾段堤基防渗处理。全市完成总投资964万美元(含亚行贷款540万美元)。

2.完成10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其中,中型水库3座(湘乡市合东水库、湘潭县印子山水库、石坝口水库),投资4481万元(含国家投资2240万元);小型水库102座(湘潭县45座,湘乡市45座,韶山市10座,雨湖区1座,岳塘区1座),投资2100万元(含中央、省投资609万元)。

3.完成500公里高标准渠道建设,其中湘潭县200公里,湘乡市200公里,韶山市60公里,雨湖区10公里,岳塘区30公里。

4.完成韶山灌区续建配套和韶山市砂硝联灌渠系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含国家投资1800万元)。

5.完成中央、省投资安排的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467万元,其中,湘乡市完成投资267万元,湘潭县完成投资200万元。

6.完成2000口万方以上骨干山平塘的清淤、防渗、浅塘挖深、加高扩容建设。其中,湘潭县900口,湘乡市900口,韶山市130口,雨湖区20口,岳塘区50口。

7.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配套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范围涉及20 个村,投资2467万元。其中,湘乡市417万元,湘潭县1561万元,韶山市489万元。

8.完成中央、省安排我市的与国土平整相配套的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9.完成世行贷款沿江风光带岳塘区仰天湖新筑堤段临水面护坡和市城建投资公司负责的湘江湘潭一大桥至烧窑港1.1公里高标准堤防建设。

10.完成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建设,解决饮水安全人数8万人。其中,湘潭县3.96万人,湘乡市2.447万人,韶山市0.881万人,雨湖区0.245万人,岳塘区0.467万人。总投资2617.39万元(含中央、省投资1288.44万元)。

四、组织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水利是农业的基础,抓好水利建设,关系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全社会的利益,特别关系到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各级领导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解决“三最”问题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再掀今冬明春水利建设新高潮。各县(市)区、乡镇对每个项目都要落实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市水利建设指挥部将对5个县(市)区水利建设措施的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2.突出工作重点,层层办点示范。2007年冬季的水利建设要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人饮安全工程建设为重点,抓好96座小型水库渠系配套工程的高标准建设、10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的水利建设和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发挥示范引导的作用,市水利局将在5个县(市)区继续办好5个乡镇的水利建设示范点。各县(市)区和乡镇党政领导都必须层层办点作示范,促进面上水利建设平衡发展。

3.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水利投入。为了实现水利投入突破3亿元的目标,各级必须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水利建设投入。一是要用好中央、省安排的专项水利建设资金;二是落实好市、县财政配套资金,特别是中、小型水库除险工程和人饮安全项目及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三是落实好“一事一议”水利政策,做到一库一议、一渠一议、一塘一议、一坝一议,正确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投资投劳;四是继续培植和壮大民营水利,拓宽我市水利建设融资渠道;五是用足用好用活各种政策,建设稳定的水利收费机制,对于政策法规规定收取的各项水利规费,要足额征管到位,尤其要做好水利建设基金和水资源费的征管工作,以确保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

4.强化工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一是严格“三制”管理,对国家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照“三制”的要求,都必须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二是优化工程设计,2007年冬季除险保安的水库都必须认真搞好设计,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节省工程投资。三是抓好质量监管,按照质量第一的原则,落实好水利工程质量责任制,特别是由农民筹资自行施工的小型水利工程,要加强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建一处,成一处,发挥一处效益。四是确保工程进度,各县(市)区要针对防汛抗旱中暴露的问题及早部署和动工,确保在2007年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水利建设任务。五是强化资金监管,各项水利资金都必须做到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六是创新管理机制,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全市所有大型水库、中型河坝、中型泵站都必须在2007年12月底以前建立健全“用水户协会”,做到民建、民用、民管。七是加大执法力度,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防止水源污染,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各县(市)区公安、水利部门要加大打击破坏和盗窃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做到建、管、防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项水利工程的效益。

5.完善激励机制,继续以奖代投。为再掀水利建设高潮,提高水利工程的抗灾减灾能力,全面完成今冬明春水利建设目标和任务,全市各级都要继续推行以奖代投的激励机制。一是市人民政府继续深入开展水利建设“芙蓉杯”竞赛,并将水利建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列入各县(市)区乡镇年度考核范畴。二是继续在全市开展水利建设“十强乡镇”、“20个明星村”和“十佳先进个人”的评比竞赛活动。三是将水利建设完成情况与以奖代投挂钩,经验收合格的,按以下奖励政策进行奖励:

(1)对市、县二级投入完成的除险加固小型水库,每座奖励8万元(市、县市区各奖4万元/座);

(2)对市、县奖励的小型水库的主干渠高标准建设,采取定额奖励的办法,每座水库2公里主干渠,每公里奖励1万元(市、县市区各奖0.5万元);

(3)对按计划完成1万方以上的骨干塘加固扩容及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列入市水利建设“芙蓉杯”评比竞赛内容,由各县(市)区、乡镇进行奖励。

(4)凡中央、省、市已安排资金的项目、市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项目和韶山市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其主干渠高标准建设项目,只考核验收,不予奖励。

市水利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湘潭市2008年度水利建设计划汇总表(略)

2.湘潭市2008年度水库除险加固(渠道)任务表(略)

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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