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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忻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忻政发〔2008〕2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19

施行日期:2008-03-1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在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下,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统计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发挥好统计在反映发展、评价发展和促进发展上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全力做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

统计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政府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做好统计工作,搞准统计数据,对于科学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指导推进“两区”开发和“双百千亿”项目大会战至关重要。从2006年全省开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以来,统计部门任务更加繁重,统计工作更显重要。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全力做好44项指标考核评价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考核评价工作对完成我市“十一五” 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考核评价工作的领导,要对考核评价工作多过问、多支持、严要求,确保考核评价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县级主要领导要对当地的主要经济指标严格把关,确保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趋势,同时要对当地部门上报市、省的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等指标予以高度关注,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市级考核评价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把好数据质量关、上报关,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县级部门上报指标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核实,确保真实可靠,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要强化本部门责任考核,确定分管领导,责成专人负责,全面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二、扎实搞好各项统计调查,努力做实统计数据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来开展调查工作,通过扎实规范的调查,解决统计数据瞒报问题,达到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目的。各县市区要按照统计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下批零贸易业抽样调查工作,确保布点科学合理,数据真实可靠。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切实开展好县级城乡居民收入等六项指标抽样调查工作,为考核评价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保障。同时,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的监督、审核工作,建立健全数据评估制度,强化对重要数据的审核评估,做好数据质量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确保数据质量稳步提高。

三、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工作,规范统计工作秩序

当前,全市经济总量小,数据偏低既有长期以来发展不足的原因,也有被调查单位瞒报统计数据的原因。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既要抓好统计调查,更要抓好统计执法,只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从而保障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因此,从维护正常的统计工作秩序、促进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市县两级要尽快组建统计执法队开展统计执法,维护统计秩序、规范统计行为。统计执法机构的建制及人员编制数由编制部门核定,要配备执法车辆一台;在乡镇(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设立兼职的统计执法联络员。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同时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增强依法开展和管理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统计执法并重的预防惩治统计领域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增强统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统计守法意识,严厉打击各种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落实统计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下级政府及其同级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巡查,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权威,进一步创优统计工作环境。

四、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统计网络

统计的大量调查任务最终要落实在基层,统计数据的源头也在基层。目前乡镇统计人员少、年龄老化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职统计人员少、变动频繁的问题依然突出,难以适应新形势对统计工作的需求。因此,各县(市、区)在乡镇(街办)要建立健全基层统计组织网络,在乡镇(街办)的行政人员中确定至少1名专职统计员,乡镇统计业务接受县级统计局的管理,要按照统计制度要求,严格统计数据采集、上报程序,乡镇统计员的选配、调换应征求县市区统计局的意见。大中型企业都要设立综合统计机构,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大中型企业的下属部门和单位也要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小型企业应根据需要,设置专门统计机构或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五、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充实统计调查力量

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将能耗指标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同时,我省新修订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方案赋予了节能减排指标更高的权重,达到20%,真正成为考核的硬指标。针对当前全市能源统计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决定》(晋政发[2006]36号)中关于充实加强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能源统计的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力量的要求,从机构、编制、人员等多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充实统计调查力量。原则上,市级统计部门要增设专门开展能源统计调查的内设机构;各县(市、区)也要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设立能源股室,充实增加相应的编制人员。具体相关事宜由编制部门核定落实。

六、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效能

要建立各级统计信息处理中心,充实计算机技术人才。加强网上统计直报、统计数据在线处理等应用系统建设。用较短的时间,与全省同步建立以市、县(区、市)两级政府统计部门为主干,以信息丰富、结构合理、安全高效、资源共享为特征,覆盖政府相关部门、乡(镇)和大中型企业的统计信息网络和数据中心。

由市统计局牵头,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和名录库,整合规范各级政府部门的统计信息资源。编制、民政、工商、税务、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协助做好“两库”的更新和维护。要进一步引导建立和推广企业统计电子台帐,建立面向基层企业直接采集数据的信息系统,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数据质量,提高信息时效。要加快计算机设施的配备,逐步联通统计信息网络,实现乡级和大中型企业统计联网。

七、加大统计经费投入力度,改善统计工作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协调解决统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主动为统计部门改善办公、交通及统计手段等基础工作条件。

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切实保障统计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各种周期性大型普查所需经费要按中央、省、市要求,列入普查实施年份的本级财政预算。对财政确有困难的贫困县、乡,市、县财政应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在国家大型普查年份从转移支付中给予补助。日常办公经费和经常性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及抽样调查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原则上,每个县年度预算不少于35万元,人口在20万人以上的县,依据工作任务情况另外增加。同时,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要统筹规划,按照专款专用、勤俭节约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好各种业务经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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