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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转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东政发[2002]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3-20

施行日期:2002-03-2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京政发[2002]2号)(简称《决定》)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质量工作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

全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本单位的经济发展规划并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和制定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对策和措施,促进质量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

为加强对全区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商委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每半年或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东城区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商委、区经委、区建委、区教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东城公安分局、东城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烟草专卖局。同时,区政府制定奖励政策,对在质量管理工作方面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企业给予奖励。

二、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切实提高产品质量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质量工作、打假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健全各级打假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区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有关打假工作所需要的经费。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保证产品质量的提高,完善严格的质量考核制度,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全区要进一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全区大中型企业(工业、商业、建筑业、服务业)都要在近1-2年内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商业市场、批发市场等流通领域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加大打假的处罚力度。

三、大力宣传贯彻《决定》,使《决定》中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决定》明确了我市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战略任务。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学习、制定计划、组织培训,并要专门研究《决定》中的各项任务,完善制度,采取措施,严格责任制,把任务落到实处。区政府责成质量技术监督局抓好全区对《决定》的学习贯彻和培训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做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质量管理先进的企业、个人及名牌产品,加大对制假售假单位和个人的曝光力度,动员全区为质量振兴做贡献。

总之,加强质量工作,提高产品质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狠抓落实,加强质量管理,使我区的质量工作上一个新水平。

二00二年三月二十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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