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秦皇岛市商业银行等17家金融机构已与中国人民银行签署《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主协议》。该批金融机构将于2006年6月26日起正式办理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开办小额质押业务金融机构名单(共17家)
编号 金融机构名称 1 中国农业银行 2 交通银行 3 秦皇岛市商业银行 4 吉林市商业银行 5 太原市商业银行 6 岳阳市商业银行 7 宝鸡市商业银行 8 桂林市商业银行 9 深圳市商业银行 10 厦门市商业银行 11 长沙市商业银行 12 泉州市商业银行 13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14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15 合肥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16 长沙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17 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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