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9号“关于调整对外轮、外航从我国取得运输收入计算征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对外轮、外航从我国取得运输收入计算征税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一月十二日
山西省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晋税外发(1994)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4-01-12
施行日期:1994-0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9号“关于调整对外轮、外航从我国取得运输收入计算征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对外轮、外航从我国取得运输收入计算征税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一月十二日
山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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