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94)财预字55号《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94)财商字278号《印发一般消费税和一般增值税退付申报及审批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西安市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市税发[1994]18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4-06-16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现将(94)财预字55号《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94)财商字278号《印发一般消费税和一般增值税退付申报及审批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西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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