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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国税局、河北省地税局关于批准唐山市、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廊坊市、保定市、张家口市、沧州市、邯郸市、刑台市等55家社会福利企业的批复

发布部门:河北省民政厅

发文字号:冀民福(1999)1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07-28

施行日期:1999-07-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有关市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你们报来申办社会福利企业的请示收悉。经审核55家企业符合福利企业条件。

请办理登记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手续。

此复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国税局、河北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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