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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冀国税函(2000)5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03-06

施行日期:2000-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0]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使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迅速按总局要求下发贯彻执行,并于4月10日前将报表软盘(用国税局系统财务报表软件编制)及文字说明(按总局要求写)报省局计会处。

二、国税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从1999年起正式执行,按此填报。此次报表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今后年度的编报质量,因此各市要严格按说明要求填列,内容要详实、准确。遇有特殊情况和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向省局请示。

三、各市对此次报表编制工作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切实保证报表质量。2000年总局将依据所报的报表对部分省、市进行审计、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的通知

国税函[2000]58号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及时了解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变化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制度,总局编制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要抓紧按照报表的格式统一布置下发,从1999年起正式执行。

二、各地在报送报表时要附有简要的文字说明,说明书包括3方面:当年竣工项目情况,按级次、个数、面积、投资数说明;当年新开工项目情况,按级次、个数说明;年度基建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即年初安排情况,年终预算执行情况,按级次分别加以说明;其他需加以明确的事项。

三、报表要严格按说明要求填列,内容要详实、准确。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包括5:国税局系统资金平衡表、国税局系统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综合表、国税局系统基本建设在建项目明细表、国税局系统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明细表、1999年底国税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基本建设情况统计表(此表为一次性)。

四、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保证报表质量。需要由项目在建办公室的行政处填报的,在其填报后,负责系统基建管理的处室审核汇总并经主管局长签字后向总局报送。希望各地做好协调,准时报送。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地应于次年元月30将报表软盘(用国税局系统财务报表软件编制)及文字说明报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因1999表布置较晚,报送时间为2000年4月30日前。

附件: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略)

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编报说明(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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