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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税收工作中发挥注册税务师作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国税(注)发(2000)47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12-18

施行日期:2000-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固原地区、各市、县(区)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税收工作中发挥注册税务师作用的通知》(国税发[2000]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十二月十八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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