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湘地税发[2002]5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8-15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我省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环境,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规范和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各级地税机关深入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税收工作基本方针,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执法监督,有力地推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发展。但目前,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上仍存在安排部署缺乏统一性,操作欠规范,力度不够有力,效果不很明显等问题。对此,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税收执法检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规范和优化税收秩序的需要,是强化“两权监督”,维护税收法规严肃性、保证税收法规政策正确贯彻实施的需要,是保障完成收入任务的需要,也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需要。

二、实行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归口管理。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检查统一归口政策法规部门管理。其他内设职能部门需要开展执法检查的,应在年初提出检查方案,经政策法规部门归口汇总后,报局长审批,方能组织实施,以防止和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三、加强税收执法检查的计划管理。各级地税机关的政策法规部门应当在充分征求其他部门意见,考虑基层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合理安排检查次数和检查重点。每年安排的检查面为所辖基层单位数量的三分之一左右,三年内对同一个单位只得安排检查一次。专项检查除上级安排的全国性执法检查外,每年安排不超过两项。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一经确定,各级不得随意变更,上级政策法规部门已确定的检查对象,下级不得另行确定为当年的检查对象。

四、明确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范围。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地税机关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包括政策制定、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税款入库等。此外,对各级地税机关执行上级有关税收业务方面的规定、措施的情况和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的行为,及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行为,也属于执法检查的范围。

五、规范税收执法检查行为。对一个单位的全面检查一般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专项检查一般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人员应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检查时间,减轻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负担。执法检查工作以查看税收征管、稽查、会计资料和对检查事项涉及单位和个人进行查询为主,除调查取证或核实情况外,一般在税务机关内部进行。执法检查一般只检查上一年度和当年的执法情况,个别特殊情况需要追溯到以前年度的,须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检查。上级地税机关对下级地税机关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一般应于检查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下级税务机关限期整改和回报整改结果,对本级直属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一般应于检查工作结束后半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六、建立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制度。执法检查结束后,要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分析被查单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写出专题报告报上一级政策法规部门,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在系统内公开,发现税收政策、税收征管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于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七、建立税收执法考核、评判机制。各地要将执法检查的结果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作为对被查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把执法情况与干部的评价、考核、提拔、任用结合起来。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和提拔重用。

八、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力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坚决纠正,绝不能姑息迁就,以防止和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

九、加强税收法规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实法规工作人员,加强法规工作力量。要不断加强法规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道德修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规干部队伍,切实发挥法规机构的执法监督职能。

十、加强领导督促,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要把加强执法检查作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经济税收环境的一项大事来抓,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创造一切必要条件支持法制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省局将对各市州局执法检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各市州也要对下级地税机关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