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账和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2]1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八月十六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晋地税征发(2002)1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8-16
施行日期:2002-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账和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2]1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八月十六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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