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都铁路局多元经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川国税函(2004)24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2-15

施行日期:2004-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成都铁路局多元经营集团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提取2004年度多元中心管理费的报告》(多元财[2004]124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规定,经审核,同意铁路局多元经营集团公司2004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659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缴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缴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附件:成都铁路多元经营集团公司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抄送: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附件:

成都铁路多元经营集团公司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单位:万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