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依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京地税个(2006)23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25
施行日期:2006-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依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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