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分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3]3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国税函(2003)16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10-30
施行日期:2003-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雨花台分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3]3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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