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有关部门核定,我局现办公地址名称更改为:北京市海淀区蓟门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和信箱号未变(邮政编码:100088;北京8020信箱)。
自一九九三年六月一日起,专利申请人向我局邮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其他手续文件时,请使用更改地址,并写明“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收。我局的原地址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西路黄亭子”从同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1993年5月3日
国家专利局
发布部门:专利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3-05-03
施行日期:1993-05-03
时效性:已失效
经北京市有关部门核定,我局现办公地址名称更改为:北京市海淀区蓟门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和信箱号未变(邮政编码:100088;北京8020信箱)。
自一九九三年六月一日起,专利申请人向我局邮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其他手续文件时,请使用更改地址,并写明“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收。我局的原地址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西路黄亭子”从同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1993年5月3日
国家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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