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关于发行2007年记账式(六期)国债的公告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12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5-16

施行日期:2007-05-1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7年记账式(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300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30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27%,2007年5月17日开始发行并计息,5月22日发行结束,5月28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每半年付息一次,利息支付日为每年5月17日、11月1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37年5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五、本期国债在2007年5月17日至5月22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七年五月十六日

财政部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