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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招标首届中国国际动漫节主办单位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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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招标首届中国国际动漫节主办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体制改革,全面促进我国动画产业的发展,逐步形成产业体系相对完整,结构布局日趋合理,整体技术水平先进,市场导向作用明显的动画产业格局,为国内外动画业建立学习交流、投资合作、共同开发的广阔平台,国家广电总局决定自2005年起,每年举办一届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国际动漫节展。

为举办好首届中国国际动漫节,国家广电总局决定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主办单位。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中国国际动漫节

(二)活动时间:2005年5月28日至2005年6月2日

(三)活动地点:由国家广电总局与中标方协商确定

(四)主办单位:国家广电总局与中标方

(五)主要活动内容:动漫产品博览会、动画产业国际高层论坛、动漫娱乐节、中外优秀影视动画片展映、动漫节晚会等。动漫节具体内容由国家广电总局与中标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确定。

(六)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方应为省、市、自治区政府、省辖市政府、中央电视媒体,省级广播影视局(厅)、集团。由具有申报资格的广播影视机构统一协调,并组织投标工作。

2、投标方应详细制定动漫节投标方案,包括主体活动设计方案、宣传方案、经费方案,由具有申报资格的广播影视机构报国家广电总局评定。

3、投标截止日期:2004年11月20日

4、联系方式:国家广电总局影视动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10一86092872

国家广电总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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