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6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做好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CCTV-1)转播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做好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CCTV?1)转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总局无线局、监测中心:

经广电总局批准,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CCTV?1)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新的栏目表,每天24小时不间断播出。为做好转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有线电视网应完整转播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

二、在无线覆盖方面,为保证传输发送设备安全运行,要求如下:

1、保留每周二下午检修时间,具体时间为14:00?17:00。

2、关于夜间检修,有条件24小时播出的单位,为保证公共设备维护,每月安排两次夜间检修,具体时间为每月第二、四周的星期三1:00?5:00。

由于设备等原因,没有条件实行全天24小时播出的单位,2005年10月1日前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可继续维持夜间停机检修,检修时间调整为每天1:00?5:00,并应加快设备的更新改造,保证按时完成向全天播出过渡。

3、在主用设备检修期间,各单位应尽量调用备用设备播出。

三、在安全播出重要保证期取消检修时间,全天播出。

国家广电总局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