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吴永敏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南京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吴永敏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宁证监发[1999]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证监机字[1998]4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确认吴永敏具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请你办接此批复后,通知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吴永敏的任职手续,并更换《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9-11-07
施行日期:1999-11-07
时效性:已失效
中国证监会关于吴永敏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南京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吴永敏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宁证监发[1999]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证监机字[1998]4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确认吴永敏具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请你办接此批复后,通知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吴永敏的任职手续,并更换《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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