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48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杭白菊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杭白菊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杭白菊原产地域范围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桐乡市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产区划定的意见》(桐政(2001)167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浙江省桐乡市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2-06-12
施行日期:2002-06-12
时效性:已失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48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杭白菊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杭白菊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杭白菊原产地域范围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桐乡市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产区划定的意见》(桐政(2001)167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浙江省桐乡市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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