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4年6月9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00四年六月十一日
为了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按照《白山市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对发布时间较长、适用期已过、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改以及调整对象已消失的《浑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浑江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等1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略)
白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白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6-11
施行日期:2004-06-11
时效性:已失效
经2004年6月9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00四年六月十一日
为了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按照《白山市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对发布时间较长、适用期已过、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改以及调整对象已消失的《浑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浑江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等1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略)
白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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