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6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粤经贸函[2005]113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11-25

施行日期:2005-11-2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成立以来至2003年底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第三批废止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9件(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