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监督检查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11-25
施行日期:2005-1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监督检查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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