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全国性社会团体名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全国性社会团体名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处、室),各全国性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国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2002年3月,第一版《中国全国性社会团体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编辑出版后,为广大社团和社团管理人员,以及社会相关人士开展各自的业务活动提供了便利,受到普遍的欢迎。二年多来,《名录》所收录的信息已有70%发生了变化,已远不能适应社会各方的需求。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决定重新修订出版《名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了顺利完成《名录》的修订,决定组建《名录》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全面负责《名录》的编辑出版工作。
  编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孙伟林
  副主任  李 勇 杨 岳 廖 鸿 乔申乾 张俊华
  编 委 (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 静 王 文 孙伟林 乔申乾 刘忠祥
  刘振国 张俊华 李 勇 吴占平 张树中
  杨 岳 赵 泳 段光群 贾 卫 廖 鸿
  编 辑  段光群 刘宝泉 蔡波毅 张海军
  编委会办公室:
  主 任  乔申乾 (兼)
  副主任  段光群
  工作人员 刘宝泉 蔡波毅 张海军 许佳妮
  联系电话 85203774、85203778、85203780、85203767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民政部1号楼1230、1234室
  邮  编 100721
  网  址 http://www.chinanpo.gov.cn/
  邮  箱 djmf@mca.gov.cn

二、《名录》中无偿登载中国全国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名称、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电话、网址、电子信箱。附录相关的法律法规、民间组织办事指南等。

三、为了适应我国对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要求,加强和方便社会团体等民间组织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决定在出版《名录》时编辑《副刊-全国民间组织推荐与展示》(以下简称《副刊》)。《副刊》将采用国际标准A4开本,全彩色印刷,有偿登载全国民间组织有关信息和广告,内容为:
  1、各级民间组织管理部门推荐的典型民间组织介绍和优秀项目介绍,宣传该组织在本行业、学科取得的成就,以及未来工作的展望。可配发民间组织领导人照片或相关活动照片,也可提供图片资料或自行设计图文内容,以求图文并茂。
  2、与民间组织有关的服务信息。
  3、企、事业单位广告

四、《副刊》有偿刊载的收费标准与汇款方式
  1、根据国家关于广告业务的相关规定,《副刊》采取商业运
  作方式,其广告业务委托亚欧美(北京)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代理。
  2、编辑人员: 段光群 刘宝泉 蔡波毅 张海军许佳妮
  杨东华 李明星 王思北 杨生国 龙荣臻
  张宪京 季金龙 刘金彪 奚丽萍 梁韵湄
  李明义
  联系电话: 85203774、85203780、85203767、85624091、85624092、13910002999、13910552555、13911233898
  网  址: E-mail:mjzz@cngo.net.cn 、http://www.cngo.net.cn/
  3、收费标准:民间组织整版16000元;企、事业单位广告整版32000元;可按整版面积的1/2、1/4、1/8…分解刊登。
  4、相关费用统一汇至:亚欧美(北京)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富华大厦支行,帐号:7110310182300112519

五、发行及赠送范围
  1、赠送国家有关部、委、局、办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我国驻外使领馆及组织机构,国内企事业组织机构。
  2、向各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各级各类民间组织赠送和发行。
  3、向全国一、二级图书发行渠道及国内外各种大型展洽会公开发行。
  4、《副刊》在《名录》发行时随赠。

六、《名录》及《副刊》拟于2006年1月出版,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编辑出版、宣传和征订等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7-10月为征稿期(10月底截稿),11-12月为稿件编辑、出版期。全国性民间组织于8月前完成宣传专页的报送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间组织管理部门可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的各级社会团体典型经验介绍和其他信息报《名录》编委会办公室。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间组织管理部门请于接到通知之日起将通联方式于7月20日前报《名录》编委会办公室。
  3、《名录》编委会定期发行工作简报,总结交流情况,请各单位及时与我们保持联系,以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2005年6月27日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