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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信访局《关于落实市长、区县(市)长、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常政办函[2005]3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4-11

施行日期:2005-04-1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渡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信访局制定的《关于落实市长、区县(市)长、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落实市长、区县(市)长、局长 信访接待日制度的实施意见
(市信访局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全面实行市长、区县(市)长、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是市人民政府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出的五项承诺之一。为落实好这一制度,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印发落实五项承诺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5]3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全面实行市长、区县(市)长、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是畅通信访渠道,改进政府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今年是实施新的《信访条例》的第一年,是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重要一年。各级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提高对做好这一工作的认识,作为本地区、本单位一项重要工作,统一思想,狠抓落实。

二、认真组织实施。市长、区县(市)长、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于2005年4月统一启动。市长接待日每月中旬安排一天,区县(市)长接待日每月上、中旬各安排一天,局长接待日统一确定为每月5日、15日、25日三天,节假日顺延。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要于4月15日以前将全年的信访接待日活动安排到月、到日、到人,报市信访局备案。每个接待日要有一名班子成员主持接待,接待前要有方案、有准备,接待时要有答复、有记录,接待后要有督办、有结果。接待处理的问题要建立台帐。整个接待活动要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全市市长、区县(市)长、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负总责,由市信访局归口调度和管理。各区县(市)长接待日制度工作由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信访局承办落实,市直部门由本单位办公室落实。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每次信访接待日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统计报表和接访情况书面报送市信访局。市信访局每月对信访接待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将情况向全市通报。

四、严格工作要求。信访接待日制度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各单位一把手要对这项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并带头参加接访。接待领导要直接面对群众,满腔热情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不得虚以应付,搞形式主义。接待日的安排要提前公告。每个单位全年的信访接待日次数必须达到规定要求。要将信访接待日工作的情况列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的内容进行考核考评。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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