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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冀建(2002)45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12-02

施行日期:2002-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第六次厅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二年十一月,第六次厅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根据厅党组的意见,为适应WTO规则,加快推进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增强执法和办事程序的透明度,确保廉洁从政,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制订《河北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对厅保留的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由窗口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与业务处室分工负责,在窗口服务中心公开办理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内容,行政审批办公室与业务处室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审批监督,提高审批效率。

主要目标:

(一)由窗口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利用厅行政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传输,缩短审批时限,确保办理承诺的时间。

(二)在窗口服务中心公开办理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内容。解决由于政策不透明、暗箱操作,以及规制标准和程序模糊、自由裁量权过大产生的执法不公等问题。

(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窗口服务中心集中收取各种费用,切实做到收支两条线。

(四)业务承办处室要加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证件办理过程中的规范管理;业务承办处室负责各种证件办理后动态的监督管理。

二、运作模式

实行窗口办公。设立窗口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登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主要职责: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提供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等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各种表格,解答有关咨询、疑问事项,公示建设系统的职能、审批事项。窗口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接待、初审把关,试运行阶段可以先帖上审批联动卡,发送相关业务承办处室按规定时间进行审批、反馈。

限时办结。窗口服务中心当日转办,业务承办处室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作出审查并反馈,行政审批办公室通知申办方,对申报材料是否受理以及是否需补正材料。除可以当场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3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厅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将延长审查期限的情况告知申请人。

依法应当由两个以上处室分别实施的行政许可,应当在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60日内不能作出的决定,经厅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将延长审查期限的情况告知申请人。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两级行政机关应当各在30日内办结或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进行的听证和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

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期会审。由业务承办处室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定期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行政审批结果反馈厅行政审批办公室。特殊情况下,业务处室也可委托行政审批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按承诺时限答复申办人。

规范程序。申办者按公示条件提供相关资料?窗口服务中心受理简复并初审把关?发相关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审查?向窗口服务中心反馈审批结果?将审批结果公示?出具审批凭证?申办者缴纳必要费用?领取证件。“简复”是指以书面承诺的形式简要答复是否受理办事单位申办事项。承诺包含受理审批的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时限(以工作日为准)、监督投诉电话及经手人签章。

公开透明。制发《河北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事项窗口办理暂行办法》,公开办理的依据、标准、程序、内容、时限,公布各种资质申报的程序和要求,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加强监管。组成监督委员会,定期听取行政审批办、业务承办处室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审批情况的汇报,及时听取来自方方面面的反映和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对来信来访、证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办理的各种证件实施动态监督管理。

责任追究。依据《河北省建设部门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制定《中共河北省建设厅党组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纪律暂行规定》,由人事、纪检等相关处室依此进行监督。

三、职责分工

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和办证后市场行为监督。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批,负责企业资质的降级和吊销的处罚,告知申请者,书面说明不予审批理由和依据,并告知申请者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事务。包括:依照资质评审标准和办法,在窗口服务中心接受资质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经领导或处室同意授权,也可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实地核查,将专家委员会的结论报有关处室审定报厅领导审批,窗口服务中心发布结果等。

四、实施步骤

第一步先着手选择场地、设计办公流水线,制定相关制度等。第二步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先搞试点,由厅领导商定选取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进入窗口服务中心,试运行。

五、机构设置

行政审批办公室设窗口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中心分咨询组、受理组、督办组。咨询组负责接受咨询,帮助办理部分业务。受理组设受理窗口、取件窗口,形成流水线作业。督办组负责监督、检查按时办理情况。

六、近期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是实现电子政务审批。运用网络、LED电子公告系统、触摸屏逐步完善并规范行政审批内容,开发行政审批管理信息软件。

二是制定延误责任追究制。制定《中共河北省建设厅党组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纪律暂行规定》,严格审批责任。

三是人员配备。窗口服务中心招聘3-5名工作人员;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经业务培训后上岗。

四是整理汇编《河北省建设厅行政审批规范手册》。明确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使审批事项一目了然。

五是制定《河北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流程图》。制发《行政审批项目办理单》,《行政审批项目受理通知书》、《行政审批项目申报材料补正书》、《不予审理通知书》、《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征求见表》等表格。

河北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单(略

河北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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