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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商务局(漯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漯政办[2004]6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7-02

施行日期:2004-07-0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漯河市商务局(漯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二日

漯河市商务局(漯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漯文[2004]83号),组建漯河市商务局(漯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漯河市商务局(漯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是主管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职责

1、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承担的职责。

2、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组织协调全市企业经济技术协作、产业损害调查和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职责。

3、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职责。

(二)转变的职能

1、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准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的职责,调整为核准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

2、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定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申领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

(五)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做好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的申报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制定全市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实施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鼓励类外商投资限额以下项目、由市级商务部门核准的特殊行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依法审核或核准全市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我市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十)依法审核申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带料加工贸易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我市商务代表机构的核准上报业务。

(十一)组织、申报并指导以漯河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二)负责全市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处理口岸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和口岸争议,保证口岸畅通;负责制订口岸配套设施的发展规划;负责管理和规划口岸对外经营业务。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拟订局工作制度,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档案机要、安全保卫、新闻发布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全市经贸团组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的研究、宣传;承办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参与起草全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政策意见;协助开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调查和取证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研究经济全球化、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分析全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式,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研究全市内外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管理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我市商务代表机构的审核申报业务;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工作;负责有关教育培训工作和培训基地建设。

(三)对外贸易管理科(挂漯河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牌子)

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许可证的申领管理工作;指导境内外业务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拟订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的稽核和管理工作;受理市外贸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审核申报工作;拟订全市鼓励技术出口的政策意见和措施;管理技术、高技术产品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和禁止、限制进出口目录;负责国家有关扶持高技术出口资金和项目的争取;负责世贸组织规则的研究、通报和咨询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案件对市内产业损害的调查起诉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并协调市内有关部门和相关中介组织产业安全方面的工作;研究国内外加工贸易发展趋势,拟订全市加工贸易发展的总体规划;宣传国内外加工贸易政策,引导加工贸易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加工贸易,扩大进出口;指导加工贸易业务;审核上报企业加工贸易项下引进设备项目;协调加工贸易企业的相关服务工作。

拟订并执行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编制和申报全市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负责全市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的进出口招标业务管理。

(四)外商投资管理促进科

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的情况,参与制定利用外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贯彻国家、省利用外商投资政策,参与拟定我市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项目库;负责全市招商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全市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家规定由市级商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合同、章程及变更;负责国家规定限额以上、限制外商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项目的审核确认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工作。

(五)对外经济协作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出口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我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管理办法;协调和管理全市对外投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出口及对外投资的统计工作;审核上报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类除外);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援助项目和援外资金的申报工作;争取联合国发展系统和政府间双边和多边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企业经济技术协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编制协作规划;组织协调经济技术协作洽谈活动;指导商品展览展销市场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性重要展览展销活动;指导企业跨区域投资活动;指导全市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协调市外驻漯经贸机构的管理工作。

(六)口岸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市口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海关、商检等部门,做好进出口物资的集、疏、运等工作,保证口岸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口岸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和口岸争议;参与口岸对外经营仓储、货代、运输等业务的规划和管理。

(七)市场科

拟订全市健全、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政策意见;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市内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生猪屠宰的相关工作。

(八)商业科

拟订全市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意见;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贯彻国家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政策,推进全市有关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九)综合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漯河市商务局(漯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局长1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

核定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名。

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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