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农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银政办发(2008)3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1-27

施行日期:2008-0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农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银川市农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银川市农牧局为银川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工作部门。现就市农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强化职能:

(一)按照“两强多优”的发展方针,认真研究每个产业的不同特点,选准突破口,有效加以推进;

(二)建立健全各种服务体系,实施科技服务体系、供销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政府服务体系、人力资源体系等五个方面服务体系建设。

下放职能:

(一)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由市农牧局调整由辖区管理;

(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工作,由市农牧局调整由辖区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业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种植业、养殖业(含水产)、果蔬产业、乡镇企业、农机、农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基本政策的意见、建议,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及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四)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协调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突出抓好科技服务体系、供销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政府服务体系、人力资源体系等五个方面服务体系建设;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开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农业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渔政工作,处理渔事纠纷;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

(六)制定全市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参与拟定农业各产业地方技术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无公害绿色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饲料、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市内生产及引进种子、农药、兽药、渔药、渔具、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和农机安全监理以及农机推广工作;

(八)组织实施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报告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研究拟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指导性计划,组织并指导企业进行技改、扩建、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以及体制改革等;引导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指导安全生产;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农牧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政务,协调直属单位工作;承办重大会议;承办文秘、信访、保密、内外事务接待;办理议案、提案、建议、意见;负责文书档案、印鉴管理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管理机关车辆;协助指导农民体协工作;协调局系统工会、共青团、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统计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任免、考核、奖惩、调配、退休、人事档案管理、职称、技术等级评聘、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党务、政治理论学习、宣传、普法及法制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综合科

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承办农业各产业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规章中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调查、采集、整理并发布农业政务信息;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调查研究,提出农业与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协调各业务科进行农业项目的考察、调研、论证、申报立项和项目的储备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积极探索运用多种方式促进土地依法合理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和发展,促进农村供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有关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税收、信贷、保险、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申报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工作;编制部门预算,监督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指导和监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财产、物资设备、房产及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五)农业科

制订种植业发展规划,提出年度指导性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造的政策措施;组织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发证;组织农业植物检疫保护工作;指导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拟定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业科技培训,“科教兴农”战略实施;承办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促进生态农业、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承办农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工作。

(六)畜牧科

制订畜牧业发展规划,提出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出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产资源、草地资源、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畜禽、牧草种子、饲料生产进出口的审核、备案工作;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提出动物防疫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报告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开展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拟定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业科技推广项目的审核;负责畜牧业统计工作。

(七)蔬菜科

拟定蔬菜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蔬菜产业发展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拟定蔬菜生产、流通体系改革的总体方案,解决蔬菜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拟定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市场需求对蔬菜生产布局、品种及面积的调整进行指导;负责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及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蔬菜科技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蔬菜产业统计工作。

(八)乡镇企业科

研究拟定乡镇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年度指导性计划和技术改造措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乡镇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乡镇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和经济合作;协调乡镇企业引进人才、技术和资金等工作;组织乡镇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指导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统计工作。

(九)水产科

研究拟定水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指导性计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水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产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水产资源、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水产品加工和流通;行使渔政执法监督管理权,处理渔事纠纷;负责水产品及苗种的检疫工作;组织渔病防治,负责水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水产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水产业统计工作。

(十)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研究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提出年度指导性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引导农机、牧机和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组织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调查了解农机管理及使用情况,指导先进农业机械和相关技术推广;制订农机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统计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3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0─15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