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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遵义、毕节、铜仁、安顺地区分别设立联络处的决定

发布部门: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1984-09-22

施行日期:1984-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了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与各地区所属县、市(特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更好地做好联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贵州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在遵义、毕节、铜仁、安顺四个地区分别设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络处。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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