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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公布日期:2005-05-27

施行日期:2005-05-27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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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增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白春礼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王太华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免去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原局长徐光春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职务。

调整后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温家宝 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黄 菊 国务院副总理

曾培炎 国务院副总理

成 员:马 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 济 教育部部长

徐冠华 科学技术部部长

张云川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

金人庆 财政部部长

张伯林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部部长

郑斯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孙文盛 国土资源部部长

汪光焘 建设部部长

刘志军 铁道部部长

张春贤 交通部部长

王旭东 信息产业部部长

汪恕诚 水利部部长

杜青林 农业部部长

薄熙来 商务部部长

孙家正 文化部部长

周小川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李荣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谢旭人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李长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

解振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王太华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

周生贤 国家林业局局长

白春礼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

刘明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万学远 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

张俊九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张国宝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设机构,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国宝兼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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