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莆田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莆政办(2006)18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9-28

施行日期:2006-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闽政办[2006]121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莆田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研究拟订我市农民工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落实政策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县区、各部门。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劳动保障局、农办、发改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局、外经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计生委、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安监局、法制办、法院、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劳动保障局局长、市委农办主任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1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主任由1位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主要成员单位1位科长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1位干部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决策提供参考。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请示市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政府。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农民工工作开展。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编辑《联席会议简报》,报送市政府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编印工作手册,并按各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信息。

(五)对农民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报市政府审定。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政府决定。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