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等原因离婚,房租水电等等费用均由我个人承担,是否享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说?
更新时间:2024-05-25 23:15:37
问题描述:
情况说明:
我和我妻子,2012年结的婚,于2014年,因感情、家庭等原因离婚,后于2015年因孩子,俩人又合在一起生活至今(未复婚),因在外打工,日常开销、房租水电等等费用均由我个人承担,妻子一方于2015年打工至今,未参与承担任何一笔家庭费用,大到房租,小到柴米油盐等费用,试问,如果妻子一方私存财物,我方是否享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说?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